中国行政区划理论上分为三级:省、市、乡。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区,地级市下设有区或县,县级市则相当于地级市下的区。乡一级则包括乡和镇。尽管如此,现实中市辖县依旧存在,且地级市下通常有区的存在,县与市一级并行,不应理解为市的下一级。
乡和镇在行政级别上确实是相同的,它们是基层,通常存在于城市化进程较高的地区。相比之下,事处并非一级,而是区级的派出机构,负责处理社区层面的具体事务。
乡镇与区在行政级别上是等同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基层的两大支柱,负责执行上级的,处理当地的行政事务。
社区和居民委员会则属于群众自治组织,它们不具备职能,主要负责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促进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至于村委会,根据我所知,其全称应为村民委员会,这是中国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管理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调解民间纠纷。
综上所述,中国行政区划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委会,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和角色,共同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机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