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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全国都可以领结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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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婚证不是全国都可以领的。领取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目前在全国没有联网,只是各自省内联网,一直都没全国联网,但是内部要查还是能查得到。除非有人有两个户籍或者两个身份,另外就是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该民政部门没有按要求让异地户籍的一方提供未婚证明的前提下,才会有机会出现重婚这种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第3种观点: 领结婚证,全国各地不可以领。办结婚证的材料如下:1、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的签字证明。2、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3)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3)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4、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结婚的必备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2、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委制原则。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元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综上所述,结婚证不可以全国各地领,当事人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结婚是男女双方决定成为生活和法律上紧密结合体的一种形式。因为婚姻关系而形成新的家庭,会因此而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婚证不是全国都可以领的。领取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领结婚证,全国各地不可以领。办结婚证的材料如下:1、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的签字证明。2、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3)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3)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4、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结婚的必备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2、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委制原则。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元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综上所述,结婚证不可以全国各地领,当事人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结婚是男女双方决定成为生活和法律上紧密结合体的一种形式。因为婚姻关系而形成新的家庭,会因此而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第3种观点: 目前在全国没有联网,只是各自省内联网,一直都没全国联网,但是内部要查还是能查得到。除非有人有两个户籍或者两个身份,另外就是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该民政部门没有按要求让异地户籍的一方提供未婚证明的前提下,才会有机会出现重婚这种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婚证不是全国都可以领的。领取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领结婚证,全国各地不可以领。办结婚证的材料如下:1、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的签字证明。2、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3)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3)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4、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结婚的必备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2、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委制原则。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元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综上所述,结婚证不可以全国各地领,当事人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结婚是男女双方决定成为生活和法律上紧密结合体的一种形式。因为婚姻关系而形成新的家庭,会因此而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第3种观点: 目前在全国没有联网,只是各自省内联网,一直都没全国联网,但是内部要查还是能查得到。除非有人有两个户籍或者两个身份,另外就是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该民政部门没有按要求让异地户籍的一方提供未婚证明的前提下,才会有机会出现重婚这种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婚证不是全国都可以领的。领取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领结婚证,全国各地不可以领。办结婚证的材料如下:1、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的签字证明。2、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3)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3)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4、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结婚的必备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2、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委制原则。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元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综上所述,结婚证不可以全国各地领,当事人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结婚是男女双方决定成为生活和法律上紧密结合体的一种形式。因为婚姻关系而形成新的家庭,会因此而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第3种观点: 目前在全国没有联网,只是各自省内联网,一直都没全国联网,但是内部要查还是能查得到。除非有人有两个户籍或者两个身份,另外就是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该民政部门没有按要求让异地户籍的一方提供未婚证明的前提下,才会有机会出现重婚这种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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