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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结婚证明需要带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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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开结婚证明需要以下证件:1、身份证: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簿:需要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 结婚证书:需要携带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婚姻登记表、离婚证书、丧偶证明等。开结婚证明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2、 前往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可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或者民政局,提交所需证件和材料,并填写结婚证明申请表;3、审核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收取相应的费用,并记录相关信息;4、 等待审批:提交完毕后,需要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批。一般情况下,结婚证明的审批时间较短,一般在当场或者1-2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5、 领取结婚证明:结婚证明审批通过后,可以前往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明原件。综上所述,具结婚证明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为确保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办理流程和要求,并仔细核对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姻状况声明根据各地不同,可以在当地、婚姻登记处两个地方开具。需要本人身份证,一般来说,民政部门有记录,可以直接查询得到的。在核实是本人后,即可开具。婚姻证明包括:出具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开结婚证明需要以下证件:1、身份证: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簿:需要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 结婚证书:需要携带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婚姻登记表、离婚证书、丧偶证明等。开结婚证明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2、 前往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可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或者民政局,提交所需证件和材料,并填写结婚证明申请表;3、审核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收取相应的费用,并记录相关信息;4、 等待审批:提交完毕后,需要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批。一般情况下,结婚证明的审批时间较短,一般在当场或者1-2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5、 领取结婚证明:结婚证明审批通过后,可以前往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明原件。综上所述,具结婚证明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为确保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办理流程和要求,并仔细核对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姻状况声明根据各地不同,可以在当地、婚姻登记处两个地方开具。需要本人身份证,一般来说,民政部门有记录,可以直接查询得到的。在核实是本人后,即可开具。婚姻证明包括:出具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婚证明开立方式:1、当事人申请;2、单位或村民居委员有关婚姻状况证明材料;3、登记结婚原始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申请;2、单位或村民居委员有关婚姻状况证明材料;3、登记结婚原始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3种观点: 开结婚证明需要以下证件:1、身份证: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簿:需要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 结婚证书:需要携带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婚姻登记表、离婚证书、丧偶证明等。开结婚证明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2、 前往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可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或者民政局,提交所需证件和材料,并填写结婚证明申请表;3、审核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收取相应的费用,并记录相关信息;4、 等待审批:提交完毕后,需要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批。一般情况下,结婚证明的审批时间较短,一般在当场或者1-2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5、 领取结婚证明:结婚证明审批通过后,可以前往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明原件。综上所述,具结婚证明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为确保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办理流程和要求,并仔细核对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1种观点: 结婚登记需要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然,除携带相关材料后需要保证双方均为自愿结婚,且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然后共同到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需要手续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无配偶证明、照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如下:(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申请;2、单位或村民居委员有关婚姻状况证明材料;3、登记结婚原始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一般有:1、双方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婚姻情况证明,以及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3、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双方近期2寸免冠合照3张;4、本人无配偶,以及双方非直系或三代旁系无血缘关系签字证明;5、离异人士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出具的离婚证明。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6、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8、结婚证在哪办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9、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10、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此外,还需要提供3张2寸的二人登记结婚的合照照片。至于还需要其他什么材料,建议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了。 此外,登记结婚之前也要审查一下自己实际情况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具体包括双方有无达到男的不早于22周岁,女的不早于20周岁,双方均是自愿结婚,双方均没有配偶,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果均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了。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办理结婚证所需的材料和需要注意的事项。选好日子之前,要提前打电话联系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预约时间哟。【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想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种观点: 开结婚证明需要以下证件:1、身份证: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簿:需要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 结婚证书:需要携带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婚姻登记表、离婚证书、丧偶证明等。开结婚证明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2、 前往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可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或者民政局,提交所需证件和材料,并填写结婚证明申请表;3、审核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收取相应的费用,并记录相关信息;4、 等待审批:提交完毕后,需要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批。一般情况下,结婚证明的审批时间较短,一般在当场或者1-2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5、 领取结婚证明:结婚证明审批通过后,可以前往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明原件。综上所述,具结婚证明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为确保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办理流程和要求,并仔细核对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4、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5、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第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第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携带这些材料和证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2种观点: 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双方近期2寸免冠合照3张;4、本人无配偶,以及双方非直系或三代旁系无血缘关系签字证明;5、离异人士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出具的离婚证明。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6、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8、结婚证在哪办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9、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10、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男女双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照片可以在婚姻管理登记处拍取。男女双方中有过离婚情况的,还要携带离婚证。如果经过婚前检查还要提交婚前检查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申请;2、单位或村民居委员有关婚姻状况证明材料;3、登记结婚原始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不需要开具证明。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包括: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异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是其他证明,丧偶者需要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3种观点: 开结婚证明需要以下证件:1、身份证: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簿:需要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 结婚证书:需要携带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婚姻登记表、离婚证书、丧偶证明等。开结婚证明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2、 前往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可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或者民政局,提交所需证件和材料,并填写结婚证明申请表;3、审核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收取相应的费用,并记录相关信息;4、 等待审批:提交完毕后,需要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批。一般情况下,结婚证明的审批时间较短,一般在当场或者1-2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5、 领取结婚证明:结婚证明审批通过后,可以前往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明原件。综上所述,具结婚证明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为确保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办理流程和要求,并仔细核对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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