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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女户高考加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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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农村户口高考加分具体如下;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超过20分。具体情形如下:(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岖、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和农村户口(农业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农业用地等。是想要从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要找到愿意接纳你的村庄,然后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且受到村镇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后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依地域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证明自身在城市没有工作,并缴纳260元户籍费。但即使走完了以上流程,仍不一定能够成功落户,大多数情况下,当地户政管理部门不会批准“非转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时间:十一假期后10个工作日内。2、申请部门:乡级计生办。申请所需证明材料:(1)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有就读学校的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居民户口本(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3)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村委会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6)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证明(乡级卫生计生办出具)。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7)属父母离婚、丧偶的,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属离婚的,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②属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及现存一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4、其它:考生本人近期四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蓝底,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确保清晰、规范。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村户口高考考生目前不在高考加分的人员类型里。高考加分项目有:烈士子女(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加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各省份加分各有不同。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6.继续实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按照脱贫攻坚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1年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各地和有关高校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优化招录程序,推动专项计划优惠落实到位。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帮扶力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口不是高考的加分项,不能加分,不过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高考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第三十 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第三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女户不加分,不符合高考加分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发放对象 农村独双女户女孩2008年以来考取高等院校已入学且未享受补助资金的。资助对象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依法领取结婚证; 2、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 3、符合生育,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结扎措施的; 4、对独双女户生育子女合法性认定,比照安徽省计生奖扶执行。 二、发放标准 对考取一本院校的一次性补助学费5000元;考取二本、三本和艺术类本科院校的一次性补助学费3000元。 三、申报程序 1、本户申请。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资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独双女户困难家庭补助资金申报表》并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及独生子女光荣证;(2)准考证号码及当年高考分数;(3)当年高考大学录取通知书。 2、村级评议。村委会对本年度申报对象要逐户上门核实,并经村民代表、计生协会员评议讨论后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要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计生办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乡级审核。乡镇计生办组织人员入户与申报人见面并走访三户以上邻居,调查核实情况如实在《申报表》上记录并签署意见。每年9月15日前将符合对象一户一档、花名册、统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委。 一点说明:双女户子女上大学补助办法并不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只有地方性的奖励办法,并且,还是一次性的补助。这就要征询当地的乡镇民政所和计生办,来做了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第十六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口不是高考的加分项,不能加分,不过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高考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第三十 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第三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时间:十一假期后10个工作日内。2、申请部门:乡级计生办。申请所需证明材料:(1)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有就读学校的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居民户口本(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3)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村委会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6)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证明(乡级卫生计生办出具)。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7)属父母离婚、丧偶的,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属离婚的,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②属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及现存一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4、其它:考生本人近期四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蓝底,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确保清晰、规范。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3种观点: 农村户口高考加分具体如下;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超过20分。具体情形如下:(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岖、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和农村户口(农业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农业用地等。是想要从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要找到愿意接纳你的村庄,然后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且受到村镇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后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依地域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证明自身在城市没有工作,并缴纳260元户籍费。但即使走完了以上流程,仍不一定能够成功落户,大多数情况下,当地户政管理部门不会批准“非转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口不是高考的加分项,不能加分,不过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高考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第三十 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第三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时间:十一假期后10个工作日内。2、申请部门:乡级计生办。申请所需证明材料:(1)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有就读学校的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居民户口本(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3)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村委会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6)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证明(乡级卫生计生办出具)。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7)属父母离婚、丧偶的,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属离婚的,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②属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及现存一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4、其它:考生本人近期四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蓝底,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确保清晰、规范。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3种观点: 农村户口高考加分具体如下;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超过20分。具体情形如下:(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岖、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和农村户口(农业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农业用地等。是想要从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要找到愿意接纳你的村庄,然后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且受到村镇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后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依地域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证明自身在城市没有工作,并缴纳260元户籍费。但即使走完了以上流程,仍不一定能够成功落户,大多数情况下,当地户政管理部门不会批准“非转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1种观点: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属于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予以相应优惠照顾。农村独生子女加分考生须同时具备的三项条件:一、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居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发放对象 农村独双女户女孩2008年以来考取高等院校已入学且未享受补助资金的。资助对象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依法领取结婚证; 2、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 3、符合生育,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结扎措施的; 4、对独双女户生育子女合法性认定,比照安徽省计生奖扶执行。 二、发放标准 对考取一本院校的一次性补助学费5000元;考取二本、三本和艺术类本科院校的一次性补助学费3000元。 三、申报程序 1、本户申请。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资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独双女户困难家庭补助资金申报表》并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及独生子女光荣证;(2)准考证号码及当年高考分数;(3)当年高考大学录取通知书。 2、村级评议。村委会对本年度申报对象要逐户上门核实,并经村民代表、计生协会员评议讨论后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要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计生办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乡级审核。乡镇计生办组织人员入户与申报人见面并走访三户以上邻居,调查核实情况如实在《申报表》上记录并签署意见。每年9月15日前将符合对象一户一档、花名册、统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委。 一点说明:双女户子女上大学补助办法并不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只有地方性的奖励办法,并且,还是一次性的补助。这就要征询当地的乡镇民政所和计生办,来做了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第十六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第3种观点: 双女户加分一般出现在中考中,具体加分根据当地的地方而定,在高考中是不能因此而加分的。但是双女户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家庭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双女户指第一胎生女儿,二胎又是个女儿,一般规定间隔四至6年以上,就算二胎生个双胞胎女儿也应该认定为双女户,可以要求享受双女户的待遇。农村二女户优惠如下:1、有些地方对二女户家庭的新农合保障进行全免,但也有一些地方则是减免部分的费用,之后再缴费减免后的费用即可,即不仅可以享受新农合的缴费减免,还能享受看病的实际手术费用。2、对于二女户的家庭,他们的两个女儿在中考的时候可以加10分,并且考取二本以上院校的则可以提供6000元的奖学金。3、国家对于二女户家庭的父母养老也提出了一定的保证,在60岁以上就可以领取100元/月的生活扶助金,并且对于那些缴纳新农保的父母,可以享受每个月120元以上的基础养老金。国家对于二女户家庭的建房也会提出一定的补助,对于危房改造或者进城买房的可以补贴12000元,同时低保补助金也将会提高20%的比例发放。【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奖励扶助标准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奖励扶助金由和地方财政确定合理比例共同负担,纳入专项资金预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总结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好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加强宣传解读,覆盖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各级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高中年级教师。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认真研究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促进招生和人才培养更加贯通衔接。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烈士子女中考成绩由原先的加10分变为加20分录取;新增了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女孩,在户口所在地就读高中时,中考成绩加5分以及残疾考生优先录取等新。另外,对体育和艺术类考生,必须是在教育局规定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才能加分。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要按照有关工作规则和相应规定,将其作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服务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并将有关招生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3种观点: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属于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予以相应优惠照顾。农村独生子女加分考生须同时具备的三项条件:一、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居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口不是高考的加分项,不能加分,不过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高考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第三十 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第三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时间:十一假期后10个工作日内。2、申请部门:乡级计生办。申请所需证明材料:(1)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有就读学校的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居民户口本(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3)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村委会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6)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证明(乡级卫生计生办出具)。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7)属父母离婚、丧偶的,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属离婚的,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②属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及现存一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4、其它:考生本人近期四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蓝底,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确保清晰、规范。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3种观点: 农村户口高考加分具体如下;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超过20分。具体情形如下:(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岖、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和农村户口(农业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农业用地等。是想要从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要找到愿意接纳你的村庄,然后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且受到村镇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后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依地域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证明自身在城市没有工作,并缴纳260元户籍费。但即使走完了以上流程,仍不一定能够成功落户,大多数情况下,当地户政管理部门不会批准“非转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总结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好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加强宣传解读,覆盖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各级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高中年级教师。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认真研究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促进招生和人才培养更加贯通衔接。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发放对象 农村独双女户女孩2008年以来考取高等院校已入学且未享受补助资金的。资助对象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依法领取结婚证; 2、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 3、符合生育,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结扎措施的; 4、对独双女户生育子女合法性认定,比照安徽省计生奖扶执行。 二、发放标准 对考取一本院校的一次性补助学费5000元;考取二本、三本和艺术类本科院校的一次性补助学费3000元。 三、申报程序 1、本户申请。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资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独双女户困难家庭补助资金申报表》并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及独生子女光荣证;(2)准考证号码及当年高考分数;(3)当年高考大学录取通知书。 2、村级评议。村委会对本年度申报对象要逐户上门核实,并经村民代表、计生协会员评议讨论后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要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计生办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乡级审核。乡镇计生办组织人员入户与申报人见面并走访三户以上邻居,调查核实情况如实在《申报表》上记录并签署意见。每年9月15日前将符合对象一户一档、花名册、统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委。 一点说明:双女户子女上大学补助办法并不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只有地方性的奖励办法,并且,还是一次性的补助。这就要征询当地的乡镇民政所和计生办,来做了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第十六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女户不加分,不符合高考加分条件。法律依据:《教育部 国家民委 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1.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2)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3)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4)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5)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2.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行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3.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4.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根据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总结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好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加强宣传解读,覆盖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各级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高中年级教师。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认真研究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促进招生和人才培养更加贯通衔接。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发放对象 农村独双女户女孩2008年以来考取高等院校已入学且未享受补助资金的。资助对象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依法领取结婚证; 2、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 3、符合生育,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结扎措施的; 4、对独双女户生育子女合法性认定,比照安徽省计生奖扶执行。 二、发放标准 对考取一本院校的一次性补助学费5000元;考取二本、三本和艺术类本科院校的一次性补助学费3000元。 三、申报程序 1、本户申请。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资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独双女户困难家庭补助资金申报表》并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及独生子女光荣证;(2)准考证号码及当年高考分数;(3)当年高考大学录取通知书。 2、村级评议。村委会对本年度申报对象要逐户上门核实,并经村民代表、计生协会员评议讨论后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要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计生办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乡级审核。乡镇计生办组织人员入户与申报人见面并走访三户以上邻居,调查核实情况如实在《申报表》上记录并签署意见。每年9月15日前将符合对象一户一档、花名册、统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委。 一点说明:双女户子女上大学补助办法并不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只有地方性的奖励办法,并且,还是一次性的补助。这就要征询当地的乡镇民政所和计生办,来做了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第十六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女户不加分,不符合高考加分条件。法律依据:《教育部 国家民委 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1.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2)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3)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4)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5)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2.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行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3.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4.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根据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总结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好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加强宣传解读,覆盖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各级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高中年级教师。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认真研究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促进招生和人才培养更加贯通衔接。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烈士子女中考成绩由原先的加10分变为加20分录取;新增了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女孩,在户口所在地就读高中时,中考成绩加5分以及残疾考生优先录取等新。另外,对体育和艺术类考生,必须是在教育局规定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才能加分。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要按照有关工作规则和相应规定,将其作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服务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并将有关招生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烈士子女中考成绩由原先的加10分变为加20分录取;新增了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女孩,在户口所在地就读高中时,中考成绩加5分以及残疾考生优先录取等新。另外,对体育和艺术类考生,必须是在教育局规定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才能加分。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要按照有关工作规则和相应规定,将其作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服务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并将有关招生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口不是高考的加分项,不能加分,不过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高考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第三十 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第三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时间:十一假期后10个工作日内。2、申请部门:乡级计生办。申请所需证明材料:(1)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有就读学校的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居民户口本(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3)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村委会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6)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证明(乡级卫生计生办出具)。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7)属父母离婚、丧偶的,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属离婚的,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②属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及现存一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4、其它:考生本人近期四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蓝底,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确保清晰、规范。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3种观点: 农村户口高考加分具体如下;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超过20分。具体情形如下:(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岖、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和农村户口(农业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农业用地等。是想要从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要找到愿意接纳你的村庄,然后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且受到村镇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后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依地域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证明自身在城市没有工作,并缴纳260元户籍费。但即使走完了以上流程,仍不一定能够成功落户,大多数情况下,当地户政管理部门不会批准“非转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口不是高考的加分项,不能加分,不过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高考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第三十 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第三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2种观点: 可以,但各省的加分分值都是不相同的,一般会有5分和10分两个标准。也有的中考独生子女加分必须满足下面这三个条件,双方父母或者是母亲一方是农村的户口;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另外考生本人也是农村户口的。法律依据:计划生育中考加分申报加分的条件为:(1)申请加分的考生本身和父母双方的户籍均在农村;(2)农村独生子女是指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父母双方均确实只有一个孩子(含抱养)的农村家庭子女,未领取和已领取但遗失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发,从补发之日起,可享受计划生育中考优惠加分;(3)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女是指父母双方确实只有两个女孩(含抱养),且父母双方中一方已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或签订了不再生育合同或父母双方年龄均已超过49岁的农村家庭子女。

第3种观点: 农村户口高考加分具体如下;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超过20分。具体情形如下:(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岖、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和农村户口(农业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农业用地等。是想要从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要找到愿意接纳你的村庄,然后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且受到村镇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后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依地域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证明自身在城市没有工作,并缴纳260元户籍费。但即使走完了以上流程,仍不一定能够成功落户,大多数情况下,当地户政管理部门不会批准“非转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总结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好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加强宣传解读,覆盖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各级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高中年级教师。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认真研究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促进招生和人才培养更加贯通衔接。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烈士子女中考成绩由原先的加10分变为加20分录取;新增了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女孩,在户口所在地就读高中时,中考成绩加5分以及残疾考生优先录取等新。另外,对体育和艺术类考生,必须是在教育局规定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才能加分。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要按照有关工作规则和相应规定,将其作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服务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并将有关招生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3种观点: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属于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予以相应优惠照顾。农村独生子女加分考生须同时具备的三项条件:一、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居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总结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好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加强宣传解读,覆盖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各级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高中年级教师。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认真研究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促进招生和人才培养更加贯通衔接。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发放对象 农村独双女户女孩2008年以来考取高等院校已入学且未享受补助资金的。资助对象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依法领取结婚证; 2、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 3、符合生育,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结扎措施的; 4、对独双女户生育子女合法性认定,比照安徽省计生奖扶执行。 二、发放标准 对考取一本院校的一次性补助学费5000元;考取二本、三本和艺术类本科院校的一次性补助学费3000元。 三、申报程序 1、本户申请。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资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独双女户困难家庭补助资金申报表》并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及独生子女光荣证;(2)准考证号码及当年高考分数;(3)当年高考大学录取通知书。 2、村级评议。村委会对本年度申报对象要逐户上门核实,并经村民代表、计生协会员评议讨论后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要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计生办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乡级审核。乡镇计生办组织人员入户与申报人见面并走访三户以上邻居,调查核实情况如实在《申报表》上记录并签署意见。每年9月15日前将符合对象一户一档、花名册、统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委。 一点说明:双女户子女上大学补助办法并不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只有地方性的奖励办法,并且,还是一次性的补助。这就要征询当地的乡镇民政所和计生办,来做了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第十六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烈士子女中考成绩由原先的加10分变为加20分录取;新增了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女孩,在户口所在地就读高中时,中考成绩加5分以及残疾考生优先录取等新。另外,对体育和艺术类考生,必须是在教育局规定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才能加分。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要按照有关工作规则和相应规定,将其作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服务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并将有关招生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总结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好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加强宣传解读,覆盖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各级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高中年级教师。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认真研究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促进招生和人才培养更加贯通衔接。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烈士子女中考成绩由原先的加10分变为加20分录取;新增了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女孩,在户口所在地就读高中时,中考成绩加5分以及残疾考生优先录取等新。另外,对体育和艺术类考生,必须是在教育局规定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才能加分。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要按照有关工作规则和相应规定,将其作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服务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并将有关招生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3种观点: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属于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予以相应优惠照顾。农村独生子女加分考生须同时具备的三项条件:一、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居民。

第1种观点: 双女户加分一般出现在中考中,具体加分根据当地的地方而定,在高考中是不能因此而加分的。但是双女户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家庭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户女高考不会加分,目前高考加分项目主要有: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少数民族等考生,可享受加分。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稳定现行生育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对于二女户的奖励措施,国家没有统一的奖励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生育,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从60周岁起由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金:(一)只有一个子女的;(二)只有两个女孩的;(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九条 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和城市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第十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双女户高考不加分的。大部分省市的高考加分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面向对象都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人群。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总结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好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加强宣传解读,覆盖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各级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高中年级教师。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认真研究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促进招生和人才培养更加贯通衔接。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烈士子女中考成绩由原先的加10分变为加20分录取;新增了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女孩,在户口所在地就读高中时,中考成绩加5分以及残疾考生优先录取等新。另外,对体育和艺术类考生,必须是在教育局规定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才能加分。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要按照有关工作规则和相应规定,将其作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服务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并将有关招生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3种观点: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属于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予以相应优惠照顾。农村独生子女加分考生须同时具备的三项条件:一、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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