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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户口规定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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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籍学籍双认定制度,即高考报名的条件是本地户口以及本地学籍(读满高中),并且在落户地有房子并住满两到三年。因此,应该提前两到三年,并且要在学籍地读满高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对于黑龙江外省学籍参加考考,设立了不同条件,满足一项即可。第一,考生以及父母在黑龙江长期居住的;第二,父母属于引进的优秀人才,考生随父母落户黑龙江省的;第三,由市级及以上规定的招商引资,购置商品房的外省人员,考生一起落户黑龙江省的;第四,考生户籍在本省,父母一方是复员、转业军人,落户黑龙江省的;第五,考生父母及考生本人户籍在黑龙江省2年以上,并且在黑龙江省高级中学就读2年的。1、高考准确的来说是按户口所在地,但是本省之内的除外,比如学籍是在本省的某个高中,但是户口又在另一个城市,那么高考报名的时候你就在你学籍所在的学校报名,同一个省份之内的是可以的,但是外省的就不好办了。2、高中阶段,要在外地学籍地考试的必须满足3年完整的学籍,否则回户籍地考试。如果不同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肯定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则需要符合该省的异地高考。如果同省就没有关系,两边都行。区别是如果要报军校、等需要政审的院校,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考生志愿的填报1、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校录取新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规定。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参考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 第二条 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外,其户籍、学籍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一)考生父母及本人户籍属在我省久居的;(二)父母属我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三)市级以上(含市级)规定的招商引资,购置商品房的外省人员,其子女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四)本人户籍在我省,其父母一方为复员、转业军人,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五)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落户我省的考生,家庭有固定住所,父母及其本人户籍在我省2年以上(含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并在我省高级中学就读2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非黑龙江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不含往届生)。2、父母在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其随迁子女如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黑龙江就地报名参加高考。法律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 第二条 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外,其户籍、学籍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一)考生父母及本人户籍属在我省久居的;(二)父母属我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三)市级以上(含市级)规定的招商引资,购置商品房的外省人员,其子女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四)本人户籍在我省,其父母一方为复员、转业军人,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五)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落户我省的考生,家庭有固定住所,父母及其本人户籍在我省2年以上(含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并在我省高级中学就读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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