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婚后购房无特别约定时,无论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应平分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分析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夫妻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首先,应查看房产证上的共有情况,如果夫妻两人都是共有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协商时,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财产状况,制定合理的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提起诉讼,将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状况、子女抚养权等因素进行判决。在分割过程中,可以选择出售房产并分配所得,或者一方赎买另一方的份额。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分割财产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最后,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结语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若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平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也应平分。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确保公平原则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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