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应归男方所有。而登记在女方名下或双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双方协商分割,如协议不成则由判决处理。离婚案件的起诉流程包括起诉阶段和答辩阶段,双方需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被告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辩,如未答辩则将照常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一、男方父母出钱买房离婚后应当归谁
男方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的离婚后应当归男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登记在女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的离婚后应当归夫妻,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男方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的离婚后归男方个人所有,而登记在女方名下或双方名下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协议分割或由判决处理。关于离婚的起诉流程,包括起诉阶段和答辩阶段。在答辩阶段,被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答辩,否则将照常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有特殊情况,被告可以向申请延期。以上是对相关法律规定和离婚诉讼流程的简要概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六条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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