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全国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 规定,全国常委会对全国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军事委员会对全国负责,军事委员会受全国监督。 根据和法律的规定,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听取和审议全国常委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的工作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四条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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