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不合理的判决应进行司法救济,如再审、上诉等,而不是投诉。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认为有错误,可向上一级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不停止执行。
法律分析
1、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作出的判决不合理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应该进行司法救济,而不是投诉,例如申请再审、提起上诉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3、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4、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拓展延伸
应对人民不合理判决的有效策略
应对人民不合理判决的有效策略包括:1.及时申请上诉或提起抗诉,通过法律途径争取修正判决结果;2.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专业法律意见和指导;3.收集证据,准备充分的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4.积极参与法庭程序,提供充分的辩护和陈述;5.寻求支持,通过媒体曝光和社会压力,引起公众关注;6.寻求相关组织或机构的支持和帮助,如组织、律师协会等;7.探索其他解决途径,如调解、仲裁等,寻求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8.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寻求司法救济,维护自身权益。以上策略旨在最大程度地提高应对不合理判决的成功概率,但具体操作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不合理的判决应该通过司法救济途径进行申诉,如申请再审、提起上诉等。及时申请上诉、获取法律援助、准备充分材料、积极参与法庭程序等是有效对策。同时,通过媒体曝光、寻求组织支持等方式也可引起公众关注,维护自身权益。以上策略旨在提高应对不合理判决的成功概率,具体操作需根据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九条 人民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八十一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八十四条 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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