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条件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符合以上情形的职工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其他相关待遇。
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情形的才算工伤:劳动者在工作场所正常工作时因工受伤的;在工作场所的工作时间前后,由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的;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拓展延伸
工作中因操作失误受伤,是否能够申请工伤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作中因操作失误导致受伤的情况下,一般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是根据工伤保险制度来进行的,该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和安全。如果可以证明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发生的,并且与工作相关,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专家或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形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根据具体情况,职工将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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