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认为法官判决不公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状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Copyright © 2019- xue63.net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