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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两个月工资还没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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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监督用人单位,追讨被克扣的工资;另外,申请劳动仲裁并获得裁决书,向单位索赔;若单位仍不赔偿,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克扣的工资。最有效的是接直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如何维权?

维权是指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对于离职两个月工资未发放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首先,与公司沟通,了解工资未发放的原因,并要求公司尽快解决问题。如果公司不予理睬或拒绝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并寻求他们的帮助。同时,您还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途径,例如起诉公司要求支付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等。在维权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离职证明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请注意,在维权过程中遵守法律程序,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通过电话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监督用人单位,追讨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单位,如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维权是合法维护权益的行为,离职两月未发工资,与公司沟通解决,若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咨询律师了解法律途径。保留证据如合同、工资条,确保权益得到保护。请遵守法律程序,采取适当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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