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简易门诊工作制度
一、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缩短病人的等侯时间,医院在一楼门诊大堂开设了简易门诊。
二、 简易门诊的医师应具备执业医师资质,并严格按照登记的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执业。
三、 各科已明确诊断,患者(或家属)已知需服药物,并知这些药物用法及注意事项的慢性疾病维持治疗的开药、各种需要检验、辅助检查申请开单以及咨询结果者都可以直接到简易门诊就诊。
四、 简易门诊接待已经确诊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取药或检查、检验患者,不得接待初诊患者,不得接待病情不稳定的患者,不得接待非患者本人。
五、 简易门诊的医师可以对本专业范围内的患者进行诊疗。
六、 简易门诊的医师不得开具肌肉注射、静脉注射药品处方以及输血治疗和透析治疗等。
七、 简易门诊的医师不能开具下列药品:第
一、二类精神类药品;麻醉类药品;激素类用药;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品;抗排异药物;免疫抑制剂。专业性很强的特殊用药物,如强心药、抗心律失常药、抗凝药及中药汤剂。
八、 简易门诊的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班时间:7:5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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