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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处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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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因申请中断或不可抗力而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申请不受一年时效,但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劳动纠纷处理的法定时限是多久?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纠纷处理的法定时限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而言,劳动争议调解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而劳动争议仲裁应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然而,特殊情况下,这些时限可能会有所延长。例如,当事人申请延期、案件复杂、需要进行勘验、鉴定等程序时,时限可能会相应延长。因此,劳动纠纷处理的法定时限并非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的。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在合理的时限内处理劳动纠纷。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特定情况下,如当事人主张权益、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期间可中断并重新计算。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的,时效可中止,恢复后继续计算。对于劳动关系终止后因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劳动纠纷处理的法定时限可有所延长。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在合理时限内处理劳动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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