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高利贷,就是利息超过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超过部分约定无效,无需支付。如果已经支付,可主张抵扣本金或返还。根据最新的借贷规定,现行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为4倍lpr,完整称呼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lpr数值是每个月变动的,并非固定数值,具体应按官方发布的合同成立时那个月份的数值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