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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没收财产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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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

2、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3、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执行。受托在执行财产刑后,应当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上缴国库。

一、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谁在先

被判处罚金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后对方不赔钱怎么办

1、对方对交通事故不赔偿赔的可以先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起诉到,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判决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3、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

4、对于拒不执行裁决行为,会被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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