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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假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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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

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通过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方式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等申请执行,企图使作出错误的裁判、调解或者执行法律文书,从而达到侵害第三人、集体或者国家利益的目的。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

虚假诉讼的类型:

1、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2、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综上所述,尽量不要产生虚假诉讼的行为,以免造成法律责任,给自身造成麻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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