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申请企业集团登记,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二)企业集团章程;(三)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四)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五)其他有关文件。第十一条组建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规需由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当提交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一、怎样成立集团公司
设立集团企业一般包括以下流程:
申请集团企业的核心企业负责准备相关资料,然后填写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主管部门受理。
核心企业提交的资料受理后,登记部门进行审查,看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经审查,登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批准登记,并通知申请登记的集团企业核心企业。
对于通过后的集团企业,登记主管部门将颁发相关许可证,并通知负责人领取,并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向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发布公告,说明企业集团的名称、核心企业的名称、成员企业和成员单位的名称,然后自开业登记之日起正式成立企业集团。
二、企业营业执照注销都需要什么手续分公司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包括清算报告及确认清算报告的股东会决议
6、刊登清算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