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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有权对窜货经销商进行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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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有权对窜货经销商进行处罚,前提是合同对此有明确的约定。若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窜货的责任,如约定违约金、没收保证金的,则经销商应当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购车合同主要注意什么

购车合同主要注意如下:

(一)详细注明车辆信息。签订购车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汽车品牌、汽车标识号、发动机号、汽车代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特别是汽车代码和汽车标识号,防止汽车经销商丢失包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手排或自排、汽车交付文件;价格应列出车辆交易总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二)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约定解决方案和合同管辖权。如果明确经销商延迟交付车辆,应支付多少违约金或退车;

(三)票据名称必须一致。确认卖方的盖章名称和购车合同,上的名称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即使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也是非常不利的。

二、下列合同违约行为有

1、拒绝履行。

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2、迟延履行。

3、不适当履行。

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4、部分履行。

三、合同中房屋违约怎么赔偿

房屋合同违约的赔偿包括违约责任承担方和违约的责任条款。当事人中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是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但是不符合约定的,则应还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的措施或者是赔偿损失等违约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条款可以由合同双方在合同里面做出具体的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是货款的,则可以约定延迟履行的违约金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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